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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任免通知(薛凤莲、周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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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3-06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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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院、部、处,图书馆、林场、中心、校医院、标本馆、公司、附小:
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3年5月28日研究决定:
薛凤莲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(筹)党委副书记(副处长级),不再担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书记职务;
周峰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(副处长级),不再担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务。
薛凤莲、周峰两位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,自2013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止。
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
二○一三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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