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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
  作者:     来源:     发布日期:2025-01-16    浏览次数: 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》(组电明字〔202416号)和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2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司〔202513号)及人事司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我校2025年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填报对象

按照相关规定需要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副处级(含)以上领导干部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印发材料及部署培训。117日前发放相关材料(报告表继续使用2024年的表格),对重点人群进行专门辅导;开学初召开工作部署暨培训会,开展集中培训。

2.个人填报及材料提交。228日前,填报人员仔细阅读《致领导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》,认真学习《填报手册》,签署《承诺书》后完成填报,并将《报告表》《承诺书》密封后提交至行政楼301组织部办公室。

3.随机抽查。集中填报后,填报系统将按照15%人数比例,随机抽查干部填报事项。

4.认定处理。依据新修订的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,开展查核结果认定与处理。

5.及时报告。今年,上级优化制定了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》,集中填报之后,如本人及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或者第一时间及时报告。

三、填报要求

1.认真学习,明确要求。填报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填报工作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,认真学习《填报手册》,仔细阅读填表须知,找准工作要求和规范。根据要求,今年仍按照首次报告要求填报

2.如实报告,准确填写。填报人员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,表格内所有内容必须本人亲笔填写,封面签名处和封底本人承诺签名处必须本人签名。填报后再追加补报内容,不作为查核时的比对依据。有缺项、漏项、填写不完整的,填写不规范,没有认真学习相关填报要求、没有在报告表“本人承诺”处签字、没有提交《承诺书》的均不予接收。

3.关注重点领域、重点事项。工作中发现持有股票、基金和投资型保险,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从业、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等事项,漏报现象较为突出,特别提醒填报人员要仔细甄别、与家人做好沟通、充分利用辅助工具查询,防止漏报瞒报现象发生。

4.提交时间。请有关人员于228日(周五)下班前,将本人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《2025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承诺书》(本人用信封密封,信封上亲笔签名)交至行政楼301组织部办公室。

四、纪律要求

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,是对领导干部忠诚老实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检验。对出现填报与查核不一致情形的,应接受组织从严处理。

其他工作未尽事宜可咨询党委组织部。

联 系 人:郭梦娇、孙

联系方式:6233820462336034

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
202511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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